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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标称采用“石油沥青玻璃纤维胎防水卷材”“胶粉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等标准的产品可能存在工程质量风险的提示函

中建防水协发[2024]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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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建筑防水协会来源:中国建筑防水协会公众号

各工程建设、总包、施工、设计、监理单位及政府工程安全质量监管部门:
近期,受国内建筑业下行影响,建筑防水行业竞争加剧,市场上出现一定数量的标称采用《石油沥青玻璃纤维胎防水卷材》GB/T 14686-2008、《胶粉改性沥青玻纤毡与玻纤网格布增强防水卷材》JC/T 1076-2008、《胶粉改性沥青玻纤毡与聚乙烯膜增强防水卷材》JC/T 1077-2008 及《胶粉改性沥青聚酯毡与玻纤网格布增强防水卷材》JC/T 1078-2008 等系列标准生产的防水卷材。
上述标准都是20年前中国防水产品由纸胎油毡向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转型升级初期的过渡性产品标准。近十几年,市场上已基本停止使用依据这些标准生产的防水卷材。
而现今再次面世这些产品,其绝大多数仅仅采用上述标准中与主流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性能相比较差的“低温柔性”一个指标外,其原、辅材料都与上述标准规定大相径庭。
上述标准对应的产品生产过程能耗高、污染大,部分性能指标要求较低,工程应用中防水功能和耐久性差,故均未被现行屋面和地下等防水相关工程建设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采用。为避免在工程建设中使用这些产品造成防水工程质量下降和设计工作年限降低等情况发生,以及影响工程质量验收风险等隐患,我会慎重提醒有关各方谨慎在工程建设中采购和使用上述产品。
中国建筑防水协会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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